
Refrigerating systems and heat pumps—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Part 1:Basic requirements,definitions and classification
标准号:SB/T 10345.1-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0345.1-2012
发布时间:2012-08-01
实施时间:2012-11-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俞炳丰、胡汪洋、漆鹏程、李甜甜、王从飞、刘小朋、肖杨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制冷设备
ICS分类:
27.080;27.200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国制冷学会、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国家商用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管部门: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SB/T10345的本部分规定了下列情况中关于人身和财产(不包括贮存货物)的安全要求,以及局部和全球环境的要求:a) 各种大小的固定式或移动式制冷系统,包括热泵;b) 二次冷却或加热系统;c) 上述制冷系统的安装位置。本部分适用于新制冷系统和现有制冷系统更换制冷剂与压力容器的改装,也适用于现有系统的维护、检修、操作、回收、重新使用和处置。本部分只有部分章节和条款可适用于制冷剂充灌量少的制冷系统。本部分不适用于以空气或水作为制冷剂的制冷系统;对于使用附录D中未列出的制冷剂的制冷系统,只要这些制冷剂的安全分类尚未确定,本部分也不适用。
标准摘要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第182技术委员会(TC182)(简称CEN/TC182)制订的EN378《制冷系统和热泵 安全和环境要求》编制而成,与EN378-1:2008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SB/T10345《制冷系统和热泵 安全和环境要求》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要求、定义和分类; ———第2部分:设计、建造、试验、标记和编制; ———第3部分:安装地点和人身保护; ———第4部分:操作、维护、检修和回收。 本标准内容涉及制冷系统和热泵对人身和财产有关的安全运行、环境保护,特别是防止制冷剂扩散给大气臭氧层的破坏和全球温室效应的影响列出了严格的条款要求,是当今制冷空调行业中在制冷系统和热泵范畴内较为详尽和完善的一个基础标准。 本标准保留了原版本的主要内容,仅对少部分内容,如定义条款中与我国已制定和正在审批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有重复的条款,以及条款提法上与我国国情不符的陈述,作了必要的增删。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制冷学会、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国家商用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炳丰、胡汪洋、漆鹏程、李甜甜、王从飞、刘小朋、肖杨。 本标准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为: ———SB/T10345.1—2001。 |
标准目录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 10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总当量变暖效应(TEWI) 16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制冷剂充灌量限制 18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冷间内人员的人身保护 28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制冷剂的安全性分类与其他资料 29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制冷剂的安全性分组 35 附录F(规范性附录) 滑冰场的特殊要求 40 参考文献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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