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HJ 813-2016
发布时间:2016-10-12
实施时间:2016-11-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
出版机构: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钋-210的分析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海水、地下水及核工业排放废水。本方法的测量范围为:活度浓度大于1×10-3Bq/L。
标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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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中钋-210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是对《水中钋-210的分析方法 电镀制样法》(GB 12376-90)修订,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原理与原标准基本一致,主要技术内容有更新变化。 《水中钋-210的分析方法 电镀制样法》(GB 12376-90)首次发布于1990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核工业总公司北京铀矿选冶研究所。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删除了“电镀制样法”等不规范文字表述; ——修订了方法原理; ——引入了钋-209示踪剂; ——对分析程序作了部分修订; ——自沉积材料由银代替了原标准的紫铜; ——测量仪器由α能谱仪代替了原标准的低本度α、β正比计数器; ——修订了结果计算公式; ——增加了对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 ——对空白实验及质量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0年6月9日批准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中钋-210的分析方法 电镀制样法》(GB 12376-90)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10月1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11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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