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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预测及其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Code for earthquake loss estimation and its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标准号:GB/T 19428-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9428-2014
发布时间:2014-12-22
实施时间:2015-06-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孙柏涛、冯启民、李谊瑞、孙景江、李山有、郭恩栋、张令心、聂树明、李志强、林均岐、戴君武、黄宏生、余世舟、陈洪富、赵凤新、王东明、冯义钧、肖兰喜、范灵春、张桂欣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工程抗震
ICS分类:地震和防振
提出单位:中国地震局
起草单位:四川省地震局、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广东省地震局、福建省地震局、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山东省地震局
归口单位: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5)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进行地震灾害预测以及建立其信息管理系统的工作内容、技术方法、技术要求及成果表达形式。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乡镇(社区)以及由若干城市所组成的区域,也适用于行业、大中型企业等。
标准摘要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19428—2003《地震灾害预测及其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与 GB/T19428—2003相比技术变化如下: ———第3章中增加了“地震灾害预测”和“建筑物震害影响因子”的术语和定义,修改了“设定地震”和“场地效应”的定义,删除了“地震环境”和“构造类比”的术语和定义(见3.2、3.3、3.5、3.8); ———第4章中通过列表规定了不同级别工作相应的内容和详细程度;增加了对行业、小城市、县城、社区的工作级别的规定(见表1、4.1.4、4.1.5); ———第5章中增加了地震动参数小区划图的比例尺要求,增加了地震烈度作为震害预测地震输入的规定(见5.8、5.10、5.11); ———第6章中增加了何种情况下可不编制场地类别划分图的条款(见6.4.3); ———第7章中细化了结构分类;给出了详查、抽查和普查的适用范围和调查内容;规定了不同级别工作的抽样率最低限;强调地震易损性分析结果应与实际震害资料进行对比分析(见7.1、7.2、7.5); ———第8章中补充了隧道等部分生命线工程震害预测的规定,给出了利用震害率并考虑地震地质灾害影响进行供水、燃气管网震害预测的分析方法(见8.1.5、8.1.6、8.2); ———第9章中删除了甲级工作对其他次生灾害的要求;删除了对策内容要求;删除了火灾蔓延、毒气扩散等灾种的数值模拟内容;修改了调查内容的具体要求(见9.1.3、9.2); ———第10章中增加了建筑物室内装修损失、生命线工程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评估内容(见10.1.3、10.4.4); ———第11章将“震前预防对策”改为“地震灾害防御辅助对策”;将“地震应急辅助对策”改为“地震灾害预测信息”(见11.1、11.2); ———第12章重新编写了“信息管理系统”各条款内容; ———按结构类型细化了“建筑物信息调查表”作为附录 A;增加了“生命线工程信息调查表”作为附录B;增加了“次生灾害源信息调查表”作为附录 C;增加了“人口与经济数据信息调查表”作为附录D;将原来的附录D按数据大类给出了具体的数据代码作为附录E;将原来的附录C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作为附录 F; ———修改和完善了部分条款的表述。 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5)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四川省地震局、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广东省地震局、福建省地震局、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山东省地震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柏涛、冯启民、李谊瑞、孙景江、李山有、郭恩栋、张令心、聂树明、李志强、林均岐、戴君武、黄宏生、余世舟、陈洪富、赵凤新、王东明、冯义钧、肖兰喜、范灵春、张桂欣。 本标准于2003年12月首次发布,2013年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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