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mp controlgear - Part 13: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d.c.or a.c. supplied electronic ballasts for discharge lamps(excluding fluorescent lamps)
标准号:GB 19510.13-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9510.13-2007
发布时间:2007-11-12
实施时间:2009-01-01
首发日期:2007-11-12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杨樾、倪伟、俞安琪、毛孝君、张和泉、张翼鹏、叶志辉等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灯具附件
ICS分类:有关灯的其他标准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北京电光源研究所、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飞利浦照明电子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部分首次发布。GB 19510《灯的控制装置》现有13个部分,本部分为GB 19510的第13部分。本部分应与GB 19510.1-2004一起使用,它是在对GB 19510.1-2004的相应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之后制定而成的。本部分规定了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标准摘要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9510《灯的控制装置》现有13个部分: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第2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5部分:普通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6部分: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7部分:航空器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8部分: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9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1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 ---第12部分: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 ---第13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为GB19510的第13部分。 本部分应与GB19510.1-2004一起使用,它是在对GB19510.1-2004的相应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之后制定而成的。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1347212:2005《灯的控制装置 第212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等同翻译IEC61347212:2005。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IEC61347212改为本部分,IEC61347212号标准一词改为GB19510.13; b) 删除IEC61347212的前言; c) 将国际标准中的(注:)形式中的括号去除; d)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 e) 对于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用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直接引用(见本部分第2章)。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 和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飞利浦照明电子有限公司、福建源光亚明电器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佛山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元光德控股有限公司、广东东松三雄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乔森电气有限公司、上海新华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惠州市西顿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新腾飞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源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樾、倪伟、俞安琪、毛孝君、张和泉、张翼鹏、叶志辉、李晓英、区志扬、柯柏权、徐国荣、吴国明、徐建光、张贤庆、林岩、朱伟亮、何荣标、吴志敏、徐宝玉、胡永宏、王耀海、赵雪松、叶际爽、叶炳金、赵秀荣、江姗。 本部分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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