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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安全
基本信息
标准号:HAD401/13-2021
发布时间:2021-05-22
实施时间:2021-05-22
首发日期:
起草人:
发布部门:国家核安全局
标准简介
本导则适用于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设施,不适用于废旧放射源贮存设施、铀矿冶废物贮存设施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废物贮存设施。本导则所述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是指长寿命放射性核素含量有限、可以在近地表处置设施处置的放射性固体废物。
标准目录
1 引言1
11 目的1
12 范围1
2 目标和原则1
3 低放废物贮存设施营运单位职责1
4 一般要求2
5 废物接收及其包装3
51 废物接收3
52 废物包装容器要求3
6 选址和设计4
61 选址4
62 设计4
7 建造、调试和运行8
71 建造8
72 调试8
73 运行8
8 退役 11
附件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安全评价工作建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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