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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总则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packaging for dangerous goods exported by sea—General specifications
标准号:SN 0449.1-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SN 0449.1-1995
发布时间:1995-08-23
实施时间:1995-10-01
首发日期:
起草人:张镇海、叶祥清、华元坤
作废日期:2010-01-16
标准分类: 运输、贮存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标准简介
本规程规定了危险货物包装的要求、包装型式、材质、代码及标记的标示方法。本规程适用于盛装容积不超过450L 、净重不超过40ok g,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本规程不适用于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 MPa、内径大于。.1 5m、且容积大于或等于0.0 25-的气体喷雾剂、气体容器,以及放射性物质、感染性物质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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