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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建设规范 第2部分:规划设计通则

Specification of non-commercial forest construction Part 2: Regulation of plan and design
标准号:DB33/T 379.2-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3/T 379.2-2014
发布时间:2014-05-06
实施时间:2014-06-06
首发日期:
起草人:邱瑶德、李土生、陈国富、刘安兴、茅史亮、吴黎明、张正寿、陆献峰、高洪娣、孙孟军、孙茂者、张文楚、应宝根、沈国存、王同新
标准分类: 林业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ICS分类:绿化和造林
提出单位:浙江省林业厅
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管理中心、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归口单位: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DB33/T 379的本部分规定了公益林建设前期工作的一般规定,包括项目区调查、公益林区划、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的任务、内容、方法、成果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公益林建设的项目区调查、林地区划、建设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建设项目设计。
标准摘要
DB33/T 379《公益林建设规范》拟分为如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导则; ——第2部分:规划设计通则; ——第3部分:技术规程。 本部分是DB33/T 379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33/T 379.3-2002《生态公益林建设 规划设计通则》,与DB33/T 379.3-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生态公益林建设 规划设计通则》改为《公益林建设规范 第2部分:规划设计通则》; ——修改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2年版第2章); ——增加了“3 术语和定义”、“目次”,以及5.2.2、5.2.3条文和附录A的编号(见第3章、目次和5.2.2、5.2.3、附录A,2002年版4.2.2、4.2.3、附录A); ——删除了3.1、4.1、6.2的条文(见2002年版3.1、4.1、6.2); ——修改了4.1、4.3、5.1.3.1、6.1、6.2、6.4、6.5、8.2、9.2章节的条文和附录A的内容(见4.1、4.3、5.2.3.1、6.1、6.2、6.4、6.5、8.2、9.2和附录A,2002年版3.2、3.4、4.2.3、5.1、5.2、5.4、5.5、7.2、8.2和附录A); ——文中的 “种子林”改为“母树林”;“文化纪念林”改为“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自然保存林”改为“自然保护林”;“林业主管部门”改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本部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业生态工程管理中心、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邱瑶德、李土生、陈国富、刘安兴、茅史亮、吴黎明、张正寿、陆献峰、高洪娣、孙孟军、孙茂者、张文楚、应宝根、沈国存、王同新 本部分的历次版本为:DB33/T 379.3-2002,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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