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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氡及其子体控制要求

Requirements for control of indoor radon and its progeny
标准号:GB/T 16146-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6146-2015
发布时间:2015-06-02
实施时间:2016-01-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尚兵、卓维海、崔宏星、孙全富、陆有荣、刘建香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放射卫生防护
ICS分类:辐射防护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卫生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氡及其子体的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室内氡及其子体的控制。
标准摘要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16146—1995《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本标准与 GB/T16146—1995相比,主 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室内氡及其子体控制要求》。 ———将原标准中的“住房”改变为“室内”,使标准适用范围有所扩大。但是明确了本标准只适用于室内氡及其子体所致公众照射的控制。 ———新标准分别依据ICRP第65号出版物(1993)以及ICRP关于氡的辐射防护声明(2009)给出了室内氡及其子体的剂量约束值和室内氡浓度的控制值。并将氡浓度控制值的表述由年均平衡 当量氡浓度改为年均氡浓度。 ———室内氡浓度控制要求分别以目标水平和行动水平给出,给出的数值与原标准相比有所降低,与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和世界卫生组织的最新要求一致。 ———增加了年均氡浓度的测量和估算方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尚兵、卓维海、崔宏星、孙全富、陆有荣、刘建香。 本标准于1995年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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