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fety signs for life-saving on sea-going ship
标准号:GB 16557-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6557-2010
发布时间:2011-01-14
实施时间:2011-07-01
首发日期:1996-10-09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曹荣力、李伟、陈伯卫、刘慧茹、黄海波、王建国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船舶航行安全与传播安全标准
ICS分类:
03.220.40;47.020.01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天津海事局
归口单位:交通部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交通部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海船上应使用的与救生设备及装置有关的标志图案、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的应用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海上的客船、船舶总长在20m 及以上货船、工程船、海上平台及其他专门用途船。
标准摘要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对应1993年11月国际海事组织第18次大会通过的第A760号决议[IMO A760(18)]、国际海事组织海安会第82号决议[MSC.82(70)],本标准与IMO A760(18)、MSC.82(70)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16557—1996《海船救生安全标志》。 本标准与GB16557—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1996年版的“标志分类”一章改为“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命令标志”术语改为“指令标志”(见3.1); ———增加了“撤离滑道”等八个新图标(见表2中序号20~序号27); ———增加了第5章“技术要求”,将1996年版的4.1.2、4.2.2、4.3和4.4纳入该章内容; ———修改了关于标志尺寸和标志材料的内容,并增加了“耐火性”和“发光亮度”的要求(1996年版的4.3、4.4;本版的5.4和5.5); ———增加了第6章“试验方法”; ———增加了蓄光型标志配布的要求(见7.2.4); ———调整了“海船救生安全标志常用最小公称尺寸”的内容(见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 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天津海事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荣力、李伟、陈伯卫、刘慧茹、黄海波、王建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6557—1996。 |
标准目录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标志图案 1 5 技术要求 12 6 试验方法 13 7 标志的应用 13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海船救生安全标志常用最小公称尺寸 14 参考文献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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