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plosive atmospheres - Explosion prevention and protection - Part 2: Basic concepts and methodology for mining
标准号:GB 25285.2-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25285.2-2010
发布时间:2010-11-10
实施时间:2011-09-01
首发日期:2010-11-10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付淑玲、张刚、陈在学、刘春富、侯彦东、付文俊、温永言、李长录、刘姮云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防爆电器
ICS分类: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提出单位: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归口单位: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
标准简介
本部分介绍了矿井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设计和制造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对采矿工业的爆炸预防和防护提供了通用指南。本部分适用于拟用在矿山井下部分和存在瓦斯和/或可燃性粉尘危险的地面装置部分的Ⅰ类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
标准摘要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25285《爆炸性环境 爆炸预防和防护》包含以下两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原则和方法; ———第2部分:矿山爆炸预防和防护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本部分是GB25285的第2部分。 本部分是参照EN1127-2:2002《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矿山爆炸预防和防护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英文版)制定的。 本部分与EN1127-2:2002技术上的主要差异有: ———为了与GB3836.1类型表述趋于一致,本部分将原标准中的M1、M2级设备分别对应于本部分的Ma、Mb级设备; ———原标准中与标准使用国法规有关的内容,直接使用我国《煤矿安全规程》的内容,如瓦斯浓度超过1.0%必须停止工作;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和断电的(场所)范围、复电浓度等; ———煤矿手持式仪器仪表、煤电钻外壳用轻金属材料的应用等(6.4.4)。 本部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付淑玲、张刚、陈在学、刘春富、侯彦东、付文俊、温永言、李长录、刘姮云。 本部分于2010年首次发布。 |
标准目录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及缩略语 3 4 危险识别 6 5 危险评定要素 6 5.1 通则 6 5.2 确定爆炸性环境出现的可能性和量 7 5.3 确定有效引燃源的存在 8 5.4 评定爆炸可能产生的效应 9 6 消除危险或将危险降至最低程度 9 6.1 基本原理 9 6.2 避免出现爆炸性环境或减少爆炸性环境的量 10 6.3 危险环境条件分级 11 6.4 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避免有效点燃源的设计和制造要求 11 6.5 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降低爆炸效应的设计和制造要求 15 6.6 应急措施提供 16 6.7 爆炸预防和防护用测量和控制系统的原则 16 7 使用信息 17 7.1 通则 17 7.2 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资料 17 7.3 试运行、维护和修理时防止爆炸的资料 18 7.4 资质和培训 18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分级和危险环境条件之间的关系 19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潜在爆炸性环境用工具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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