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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视听作品号 第2部分:版本标识符

China standard audiovisual number - Part 2: Version identifier
标准号:GB/T 23730.2-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3730.2-2009
发布时间:2009-05-06
实施时间:2009-11-01
首发日期:2009-05-06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耿骞、刘植婷、袁力、武金鑫、王亚平、王亚、沈正华、邵珂、白阳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ICS分类:信息学
提出单位: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等
归口单位: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GB/T 23730的本部分规定了中国标准视听作品号版本号的结构、分配和使用规则、显示位置和方式以及相关元数据和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本部分是以GB/T 23730.1规定的视听作品标识符为基础,适用于精确、唯一标识视听作品在生命期内所产生的作品或其他内容中的任一版本。注册中国标准视听作品号版本号与版权登记不具有同一性,也不自然成为视听作品知识产权的法律凭证。
标准摘要
前 言 中国标准视听作品号国家标准由以下两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GB/T 23730.1-2009 《中国标准视听作品号 第1部分:视听作品标识符》; ---第二部分:GB/T 23730.2-2009《中国标准视听作品号 第2部分:版本标识符》。 本部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 15706.2:2007《信息与文献---国际标准视听 作品号(ISAN) 第2部分:版本标识符》。 本部分在修改采用ISO 15706.2:2007时,主要做了以下修改(包括编辑性修改): ---删除该国际标准第3章术语3.3方案服务提供者、3.7VISAN 授权机构、3.8VISAN 分 布式查询系统和3.12VISAN 注册办理机构; ---删除该国际标准第7章有关国际VISAN 授权机构、注册办理机构、方案提供者的内容; ---删除该国际标准第8章有关分配标准视听作品号版本号适当收费的内容; ---增加了中国VISAN 机构职责的内容; ---根据中国国情,增加7.3.2,规定中国标准视听作品号版本号的注册登记者需提交公民身份号 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以备查验; ---内容条款上将一些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国家标准的表述。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 和附录E 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央电视台总编 室、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图书音像资料馆、北京大学、北京创源编码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耿骞、刘植婷、袁力、武金鑫、王亚平、王亚、沈正华、邵珂、白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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