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the detec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lammable gases—Part 2: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group I apparatus indicating a volume fraction up to 5 % methane in air
标准号:GB 20936.2-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20936.2-2009
发布时间:2009-09-30
实施时间:2010-06-01
首发日期:2009-09-30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付淑玲、张刚、李振新、王涛、余进、付文俊、王展、张岩
作废日期:2018-07-01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防爆电器
ICS分类: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提出单位: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
归口单位: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探测矿井内空气中甲烷浓度的便携式、可移动式和固定式的I类(见第1部分的定义)探测器。因此,这些探测器或其部件可用于易产生瓦斯的煤矿,适用于本部分所包含探测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第1部分的规定。本部分只限于用来探测空气中甲烷体积比从0%至5%,但不超过体积含量5%的探测器。
标准摘要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20936《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5%的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第3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100%的I类设备的性能要求; …… 本部分是GB20936的第2部分。 本部分修改采用IEC61779-2:1998《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5%的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本部分与IEC61779-2:1998的主要差异如下: ---将IEC61779-2:19984.19.1中8h或10h修改为10h。 ---将IEC61779-2:19984.3中±0.1%CH4 或显示值的±5%,两者取较大值修改为(0.00~1.00)%CH4,±0.10%CH4,(1.00~3.00)%CH4,真值的±10%,(3.00~5.00),±0.30%CH4。其他涉及该技术指标的条款均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参加单位:深圳特安电子有限公司、天津市浦海新技术有限公司、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付淑玲、张刚、李振新、王涛、余进、付文俊、王展、张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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