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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治疗设备 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机 现行

Laser therapeutic equipment—Diode laser equipment for photodynamic therapy

标准号:YY 084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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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YY 0845-2011
发布时间:2011-12-31
实施时间:2013-06-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叶岳顺、韩坚城、杜毅、杜堃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医用超声、激光、高频仪器设备
ICS分类:治疗设备
提出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深圳市雷迈科技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3/SC 1)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3/SC 1)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机的术语和定义、产品组成、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半导体激光光动力治疗机,该治疗机采用特定波长的激光与光敏剂产生光化学作用,供临床单位进行光动力治疗。

标准摘要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执行GB9706.1《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9706.19《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内窥镜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9706.20《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诊断和治疗激光设备安全专用要求》和GB7247.1《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3/SC1)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深圳市雷迈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岳顺、韩坚城、杜毅、杜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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