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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带录放音系统 一般条件与要求

Magnetic tape sound recording and reproducing systems—General conditions and requirements
标准号:GB/T 13187-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3187-2012
发布时间:2012-12-31
实施时间:2013-06-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顾立人、陈立信、吴国平、薛巧根、郭德华、刘业增、尹茂林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录制设备
ICS分类:音频系统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深圳市三友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电子电器家用电器质量检验所等
归口单位: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孔空白与已录磁带及盘式、盒式和卡式录放系统的尺寸、机械和电性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相应产品标准的编制。
标准摘要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EC60094-1:1981《磁带录放音系统 第1部分:一般条件与要求》及第1号修正案IEC60094-1:1981/Amendment1:1994。 本标准代替GB/T13187—1991《磁带录放音系统 一般条件与要求》。 本标准与GB/T13187—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 删去了第2章IEC94-8、IEC94-9、IEC581-4、IEC268-15,4个IEC已作废的标准。 b) 对1991年版公式(1)表达式中的印刷错误作了更正。 c) 根据IEC60094-1:1981/Amendment1:1994的内容主要对“11带速”、“表2”、“表3”及“表4”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在正文中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双线(||)标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2)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深圳市三友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电子电器家用电器质量检验所、东莞市步步高视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粤宝电子工业公司、金业电器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立人、陈立信、吴国平、薛巧根、郭德华、刘业增、尹茂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3187—1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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