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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基本信息
标准号:SZDB/Z 101-2014
发布时间:2014-04-21
实施时间:2015-05-01
首发日期:
起草人:廖维坤、李绅、易南昌、索登洲、韩梅、徐超、连树雄、兰剑、张涛、雷波
标准分类: 金融、保险
ICS分类:信息技术在银行中的应用
提出单位:金融服务业标准联盟
起草单位:深圳市金融信息服务协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共济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金融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监控系统的系统组成、功能、设计以及施工、验收要求。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数据中心的基础设施监控系统建设活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租用数据中心时,可参照此规范对所租用数据中心的监控系统提出要求。
标准摘要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依据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金融服务业标准联盟提出。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金融信息服务协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共济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廖维坤、李绅、易南昌、索登洲、韩梅、徐超、连树雄、兰剑、张涛、雷波。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为首次发布。 |
标准目录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2 5 分类 3 6 监控系统建设基本原则 4 7 监控系统组成及要求 5 8 监控系统接口要求 5 9 监控系统设计要求 5 10 监控系统施工要求 8 11 监控系统验收要求 10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监控系统设备选型 12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监控系统功能选用参考 17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监控对象指标要求 18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主要检测报警指标设置参考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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