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performance of reused household electric appliances Part 6:Motor compressors
标准号:DB33/ 566.6-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3/ 566.6-2008
发布时间:2008-10-07
实施时间:2008-11-08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徐建楚、顾航、朱怀球、俞新源、陈金红、章伟富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家用电器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ICS分类:家用品安全
提出单位: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再利用电动机—压缩机的术语和定义、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装置所用的,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和三相不超过480V的再利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包括名义制冷量不超过400W的电冰箱用低背压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名义制冷量不超过18000W的房间空气调节器用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
标准摘要
本部分的5.2 和8.1 为强制性条款。 DB33/ 566《再利用家电安全性能技术要求》分为六个部分: ——第1 部分:微型计算机(含显示器、键盘和鼠标); ——第2 部分:电视机; ——第3 部分:洗衣机; ——第4 部分:家用电冰箱(冷柜); ——第5 部分:房间空调器; ——第6 部分:电动机-压缩机。 本部分为DB33/ 566 的第6 部分。 本部分所列的技术内容主要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 通用 要求》、GB 4706.17-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动机—压缩机的特殊要求》、GB/T 9098-1996 《电冰箱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和GB/T 15765-2006《房间空气调节器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标准设置,同时结合再利用家电的特点制定了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杭州霓虹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兰溪市蓝海压缩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建楚、顾航、朱怀球、俞新源、陈金红、章伟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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