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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安全使用激光束的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safe use of laser beams on humans
标准号:YY/T 0757-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YY/T 0757-2009
发布时间:2009-11-25
实施时间:2010-12-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韩坚城、叶岳顺、孙瑜、杜堃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医用光学仪器设备与内窥镜
ICS分类:
31.260;11.040.99
提出单位:全国光学和光学仪器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3/SC 1)
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光学和光学仪器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3/SC 1)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全国光学和光学仪器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3/SC 1)
标准简介
本标准可作为一项给激光设备所有者、责任机构、激光安全员、激光设备操作者和其他相关人员,就如何安全使用3B类或4类的激光和激光设备提供的指南。本标准的范围至少包括在卫生保健机构、美容与脱毛中心、牙科诊所中,还包括在交通工具和家庭住宅中激光束作用于人体的所有应用。注:虽然上述范围中不包括分类等级低于3B类或4类的激光设备,但是应当指出:使用激光能量水平低于3B 类或4类发射极限的激光设备而个体的保护性反应失效或者缺失时,仍需特别注意。本标准阐述了针对患者、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的安全性方面控制措施的建议。同时,也对属于激光设备或装置一部分的工程控制进行了简要介绍,以便使大家了解其一般防护原则。本标准涉及的范围包括:---光束传输系统;---激光辐射的生物效应;---事故和危险情况的报告;---清单。本标准的目的是通过提供如何建立安全规程、预防措施和用户控制措施的指导,使人员更好地防护激光辐射和其他相关危害。
标准摘要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TR608258:2006《激光产品安全 第8部分:人体安全使用激光束的指南》。 本标准的附录A 至附录F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光学和光学仪器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3/SC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坚城、叶岳顺、孙瑜、杜堃。 |
标准目录
前言Ⅰ 引言Ⅱ 1 范围与目的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危害、目标与控制措施3 4.1 对眼睛的风险3 4.2 对皮肤的风险4 4.3 着火与灼伤的危害5 4.4 有毒气体、烟与蒸气6 4.5 伴随危害6 5 管理程序7 5.1 激光安全员(LSO) 7 5.2 医学监督(眼科监察) 7 5.3 事件与事故报告8 5.4 维护与检查9 6 培训建议9 7 激光设备的使用环境9 7.1 激光受控区9 7.2 窗户10 7.3 墙壁10 7.4 防火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生物效应、危害、激光设备的技术资料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窗户的遮光1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激光设备安装的检查清单17 附录D(资料性附录) 激光安全培训20 附录E(资料性附录) 检查的计划表21 附录F(资料性附录) 激光设备应用中的安全性问题24 参考文献27 表A.1 过量光照的病理效应一览表11 表E.1 检查清单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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