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radio and television
标准号:HJ 1112-202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和指导广播电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广播电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和指导广播电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广播电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附录E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20 年2 月27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 年4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前言 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规定 2
5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5
6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
7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7
8 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 8
9 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分析与论证 9
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0
1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广播电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题设置和编制要求 12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广播电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格式和要求 14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广播电视发射天线近场区和远场区的划分条件 16
附录D(资料性附录) 中波、短波广播天线远场区电场强度的计算 17
附录E(资料性附录) 调频、电视广播天线远场区电场强度的计算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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