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寰标网! 客服QQ:772084082 加入会员
当前位置: 首页 > 排烟阀(口)

排烟阀(口) 已作废

Smoke damper(vent)

标准号:GA 481-2004

获取原文 如何获取原文?问客服 获取原文,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481-2004
发布时间:2004-03-29
实施时间:2004-10-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
作废日期:2008-01-01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建筑暖通、空调器材设备
ICS分类:通风和空调系统
起草单位: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排烟阀(口)的产品分类、规格、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使用说明书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地下工程)防排烟系统中使用的排烟阀(口)。

替代情况

会员注册/登录后查看详情

引用标准

会员注册/登录后查看详情

本标准相关公告

会员注册/登录后查看详情

采标情况

会员注册/登录后查看详情

推荐检测机构
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

推荐认证机构
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

推荐培训机构
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