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deriving water quality criteria for freshwater organisms
标准号:HJ 831-2022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的一般性程序、方法与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单一化学污染物的淡水生物水质基准的推导。本标准不适用于高生物累积性污染物的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淡水生物水质基准的推导,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的一般性程序、方法与技术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17 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增加了方案制定、质量保证与质量评价、不确定性分析、报告编制等章节和 2 个附录,删除了水质基准污染物质确定、基准的应用等章节,删除或优化了部分附录内容;
——修订了部分术语和定义;
——完善了数据收集、筛选和评价的方法;
——增加了毒性数据预处理内容;
——基准推导过程中增加了同效应毒性值的计算;
——删除了急慢性毒性比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D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HJ 831—2017)废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2 年 3 月 1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2 年 3 月 10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准推导程序3
5 方案制定 4
6 数据获取 4
7 基准推导 9
8 质量保证与质量评价12
9 不确定性分析13
10 报告编制 1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数据收集参考表14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中国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受试物种推荐名录 15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部分中国淡水外来入侵物种名录17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技术报告编制大纲及要求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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