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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距治疗患者放射防护与质量保证要求 现行

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assurance and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for patients in teletherapy

标准号:GB 1636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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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6362-2010
发布时间:2011-01-14
实施时间:2011-05-01
首发日期:1996-05-23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宋钢、卢峰、邓大平、朱建国、陈英民、李海亮、程玉峰、刘利平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放射卫生防护
ICS分类:辐射防护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远距治疗中患者防护与质量保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将医用电子加速器和医用γ射线装置用于体外射束治疗以及X、γ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等远距治疗的实践,不适用于深部X射线治疗机的治疗实践。

标准摘要

本标准第4、5、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本标准代替GB16362—1996《体外射束放射治疗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本标准与GB16362—1996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将远距治疗装置使用单位改称为开展远距离放射治疗的单位(以下简称放疗单位),修改了对其的要求,引入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标准中对放疗单位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条件和要求;
———修改了远距治疗中患者防护的一般要求,引入了GBZ179—2006的有关规定;
———将对放射治疗设备的要求、放射治疗操作的要求及辐射剂量测量的要求中的有关条款合并为质量保证要求;
———增加了对放射治疗模拟机等辅助设备的质量控制要求;
———增加了对放射治疗计划系统的质量控制要求;
———增加了附录A、附录B。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钢、卢峰、邓大平、朱建国、陈英民、李海亮、程玉峰、刘利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6362—1996。

标准目录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1
5 患者防护要求 2
6 质量保证要求 3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状态检测记录的格式与内容 4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靶区位置及剂量的总的不确定度影响因素分配图 5

替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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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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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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