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4927-2008
发布时间:1985-02-04
实施时间:2009-10-01
首发日期:1985-02-04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郭新光、张五九、方贵权、贾凤超、宋常欣、叶青、李惠萍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发酵酒
ICS分类:酒精饮料
提出单位: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研究院、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代替GB 4927-2001《啤酒》。本标准规定了啤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啤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本标准与GB 4927-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特种啤酒的定义调整到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修改了干啤酒、冰啤酒、低醇啤酒、小麦啤酒、浑浊啤酒的定义,增加了无醇啤酒和果蔬类啤酒的定义;——增加了产品分类;——将净含量负偏差改为净含量;——质量等级取消了二级;——酒精度的计量单位改用体积分数(%vol)表示;——对淡色啤酒的泡持性、酒精度、原麦汁浓度、总酸、二氧化碳指标进行了调整;——对浓色啤酒和黑色啤酒的泡持性、酒精度、原麦汁浓度、二氧化碳指标进行了调整,另增加了蔗糖转化酶活性要求;——对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了适当修改。
标准摘要
本标准3.1、8.1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代替GB4927—2001《啤酒》。 本标准与GB4927—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特种啤酒的定义调整到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修改了干啤酒、冰啤酒、低醇啤酒、小麦啤酒、浑浊啤酒的定义,增加了无醇啤酒和果蔬类啤酒的定义; ———增加了产品分类; ———将净含量负偏差改为净含量; ———质量等级取消了二级; ———酒精度的计量单位改用体积分数(%vol)表示; ———对淡色啤酒的泡持性、酒精度、原麦汁浓度、总酸、二氧化碳指标进行了调整; ———对浓色啤酒和黑色啤酒的泡持性、酒精度、原麦汁浓度、二氧化碳指标进行了调整,另增加了蔗糖转化酶活性要求; ———对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了适当修改。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金威啤酒(中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啤酒朝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新光、张五九、方贵权、贾凤超、宋常欣、叶青、李惠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927—1985、GB4927—1991、GB4927—2001。 |
标准目录
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产品分类3 5 要求3 6 分析方法5 7 检验规则5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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