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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标准号:HJ 2536-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HJ 2536-2014
发布时间:2014-03-31
实施时间:2014-07-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
出版机构: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微型计算机、显示器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一体式台式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计算机工作站及显示器。
标准摘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微型计算机、显示器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微型计算机、显示器产品环境保护设计、产品生产阶段、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能耗、噪声、产品包装以及产品说明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参照美国电子电器工程师协会(IEEE)第1680 号标准,日本环境协会环境标志事务局“生态标志种类NO.119”《“Personal Computers, Version 2.4》;北欧白天鹅生态标志标准NordicEcolabeling of Computer,Version6.1;瑞典TCO 标准“TCO Certified Desktops 3.0”、“TCO CertifiedDisplays 5.2”;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HJ/T 313-2006)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与HJ/T 313-200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生产过程不得使用含磷的脱脂剂和皮膜液的要求; ——增加了多环芳烃(PAHs)的要求; ——调整了产品能耗的要求; ——调整了产品噪声的要求; ——取消了CRT 显示器及相关要求,增加了显示器背光灯中汞的限量要求; ——取消了原标准中的企业声明清单附录。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 年3 月31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 年7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T 313-2006、 HBC 15-2002、 HJBZ 26-1998。 |
标准目录
前 言 4 1 适用范围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术语和定义 5 4 基本要求 6 5 技术内容 6 6 检验方法 8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限制使用的多环芳烃(PAHs)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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