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标准号:FZ/T 72008-2015
发布时间:2015-07-14
实施时间:2016-01-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周亚秋、张利华、刘爱莲、王杰、王卫民、费海芬、樊蓉、徐国强、刘炎英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针织坯布
ICS分类:纺织物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江苏众恒染整有限公司、浙江雅莹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浪莎针织有限公司、国家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波顺服饰有限公司、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针织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会(SAC/TC 209/SC 6)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会(SAC/TC 209/SC 6)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牛仔布的术语和定义、规格、要求、试验、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鉴定以棉为主要原料加工织成的针织牛仔布的品质。本标准不适用于机织牛仔布。
标准摘要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72008—2006《针织牛仔布》,与FZ/T72008—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甲醛含量、pH 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按GB18401规定执行(见5.3,2006年版的5.3);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3.1,2006年版的3.1); ———修改了顶破强力、水洗尺寸变化率的考核指标(见5.3.1,2006年版的5.3); ———增加了水洗后扭曲率的考核项目和试验方法(见5.3.1和6.1.2.9); ———增加了“弹力型针织牛仔布不考核横向水洗尺寸变化率和顶破强力(弹力型针织牛仔布是指含有弹性纤维的针织牛仔布)”的规定(见5.3.2); ———删除了“当织物中一种纤维的标注含量在10%及以下时,其实际含量不得少于其本身标注含量值的70%”的规定(2006年版的5.3); ———修改了外观质量要求的内容(见5.4,2006年版的5.4); ———修改了抽样的规定(见7.1,2006年版的7.1)。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会(SAC/TC209/SC6)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众恒染整有限公司、浙江雅莹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浪莎针织有限公司、国家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波顺服饰有限公司、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针织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亚秋、张利华、刘爱莲、王杰、王卫民、费海芬、樊蓉、徐国强、刘炎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Z/T72008—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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