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涤麻(苎麻)混纺印染布

基本信息
标准号:FZ/T 34004-2012
发布时间:2012-12-28
实施时间:2013-06-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彭爱葵、陈德明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麻与麻混纺织物印染品
ICS分类:纺织物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湖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麻纺织品分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涤麻(苎麻)混纺印染布(涤纶含量大于50%)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鉴定含涤纶短纤维与苎麻长纤混纺的机织漂白、染色和印花布的品质。
标准摘要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34004—2003《涤麻(苎麻)混纺印染布》。 本标准与FZ/T34004—2003《涤麻(苎麻)混纺印染布》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扩大了适用范围(2003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1章); ———增加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及经向密度偏差的考核要求(2003年版的3.1.2.4;本版4.2.1和4.2.2); ———分等规定中取消三等品(2003年版的3.2.1.1;本版的4.1.1); ———提高了断裂强力指标的考核要求;撕破强力优等品指标加严(2003年版的3.2.1.4;本版的4.2.2); ———纤维含量偏差未设具体指标值,取消苎麻纤维含量-4%(2003年版的3.2.1.4;本版的4.2.2); ———色牢度指标加严(2003年版的3.2.1.4;本版的4.2.2); ———外观品质将局部性疵点与散布性疵点结合评定改为以最低等级评定(2003年版的3.2.1.3;本版的4.1.3); ———局部性疵点评分由十分制改为四分制(2003年版的3.2.3.1;本版的4.3.2.1),允许评分由分每米改为分每平方米计算,取消幅宽分类(2003年版的3.2.1.5;本版的4.3.1.1); ———外观品质散布性疵点中色差和歪斜要求加严,增加了同包匹间色差和同批包间色差考核要求(2003年版的3.2.1.5;本版的4.3.4); ———取消原标准附录B,原附录C改为附录B。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麻纺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爱葵、陈德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J526—1982,FZ/T33007—1999,FZ/T34004—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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