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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

Seed of food crops - Part 1:Cereals
标准号:GB 4404.1-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4404.1-2008
发布时间:2008-04-14
实施时间:2008-09-01
首发日期:1984-05-21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辛景树、柏长青、赵建宗、吴毓谦、李洪建、苏菊萍等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禾谷类作物与产品
ICS分类:植物栽培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四川省种子站、辽宁省种子管理局、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江苏省种子站、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吉林省种子总站等
归口单位: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农业部
标准简介
GB 4404的本部分规定了稻、大米、高粱、粟和黍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上述禾谷类作物种子,种子涵盖包衣种子和非包衣种子。 本部分为GB4404的第1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和种业发展新情况对GB4404.1—1996的修订,代替GB4404.1—1996。本部分与GB4404.1—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取消了依据种子纯度对杂交种子质量级别的划分;———修改了部分质量指标;———修订了检验规则。
标准摘要
GB4404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404《粮食作物种子》分为以下几部分: ---第1部分:禾谷类; ---第2部分:豆类; ---第3部分:赤豆、绿豆; ---第4部分:荞麦; ---第5部分:燕麦。 本部分为GB4404的第1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和种业发展新情况对GB4404.1-1996的修订,代替4404.1-1996。 本部分与GB4404.1-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取消了依据种子纯度对杂交种子质量级别的划分; ---修改了部分质量指标; ---修订了检验规则。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四川省种子站、辽宁省种子管理局、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江苏省种子站、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吉林省种子总站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辛景树、柏长青、赵建宗、吴毓谦、李洪建、苏菊萍、李稳香、王秀荣、卜连生、聂练兵、班秀丽、詹根印、胡昌、孙喜瑞、朱志华、金石桥、傅友兰。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404-1984、GB4405-1984; ---GB4404.1-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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