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orensic audio transcription
标准号:SF/T 0121-2021
本文件规定了声像资料鉴定中录音内容辨听的基本方法和要求、设备和工具、鉴定步骤和方法、记录要求以及辨听结果。本文件适用于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声像资料鉴定中的录音内容辨听。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SF/Z JD0301001—2010《录音资料鉴定规范》的第2部分“录音内容辨听规范”,与所代替部分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固定与记录”要求(见 6.2);
b) 更改并细化了“录音采集”要求(见 6.3,2010 年版的 4.1.3);
c) 增加了“记录要求”(见第 7 章);
d) 更改并细化了辨听结果的表述(见第 8 章,2010 年版的第 5 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司法部信息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中国刑警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上海市恒平司法鉴定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施少培、杨旭、卢启萌、曾锦华、孙维龙、卞新伟、陈晓红、奚建华、徐彻、钱煌贵、李岩、郭弘、耿浦洋、李佳、王华朋、曹洪林、张翠玲、吴佳琪。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0 年首次发布为 SF/Z JD0301001—2010;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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