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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 即将实施

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dustfall—Gravimetric method

标准号:HJ 122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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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HJ 1221-2021
发布时间:2021-12-16
实施时间:2022-06-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
出版机构: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降尘的重量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降尘的测定。本标准测定的降尘的方法检出限为 0.3 t/km2·30 d,测定下限为 1.2 t/km2·30 d。

标准摘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中降尘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降尘的重量法。
本标准与《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265—94)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修改了集尘缸的材质要求和实验工具;
——细化了采样点布设的技术要求,删除了清洁对照点,增加了防鸟措施;
——明确了样品保存要求,补充完善了质量控制要求和实验记录信息;
——将降尘总量中可燃物的测定调整至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994 年 10 月 26 日批准发布的《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265—94)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天津市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和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12 月 16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标准目录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方法原理 1
5 干扰和消除 1
6 试剂和材料 1
7 仪器和设备 2
8 样品 2
9 分析步骤 3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3
11 准确度4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4
13 注意事项 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降尘总量中可燃物的测定5

替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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