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67.060 B 22 ????? T/SBDM 绥滨县绿色稻米协会团体标准 T/SBDM 0001-XXXX 绥滨大米 ????? ?????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绥滨县绿色稻米协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 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绥滨县农业农村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绥滨县绿色稻米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殿君、赵岩、于桂霞、王继业、曲丹阳、栾洋、王剑英。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绥滨大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绥滨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签、储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绥滨大米”商标的大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0 稻谷 GB/T 1354-2018 大米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3 粮油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502 粮油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 GB/T 5503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82 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 GB/T 15683 大米 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17891 优质稻谷 GB/T 26630 大米加工企业良好操作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5881 粮油检验 稻谷黄粒米含量测定 图像分析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 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54-2018、GB/T 17891 规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绥滨大米 suibin rice 黑龙江省绥滨县区域内种植的粳稻谷加工而成,使用“绥滨大米”商标并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大米。 4 分类 按食用品质分为绥滨大米和优质绥滨大米。 5 要求 5.1 原料要求 稻谷:应符合GB 1350和GB/T 17891的要求。 5.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正常绥滨大米的色泽 GB/T 5492 气味 具有绥滨大米特有的米香味 GB/T 5492 5.3 质量指标 绥滨大米质量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其中碎米(总量及其中小碎米含量)、加工精度和不完善粒含量为定等指标。 表 2 绥滨大米质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一级 二级 三级 碎米 总量,% ≤ 10.0 15.0 20.0 GB/T 5503 其中:小碎米含量,% ≤ 1.0 1.5 2.0 加工精度 精碾 精碾 适碾 GB/T 5502 表 2(续)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一级 二级 三级 不完善粒含量,% ≤ 3.0 4.0 6.0 GB/T 5494 水分含量,% ≤ 15.5 GB 5009.3 杂质 总量,% ≤ 0.25 GB/T 5494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 0.02 黄粒米含量,% ≤ 1.0 GB/T 5496 或 GB/T 35881 互混率,% ≤ 5.0 GB/T 5493 优质绥滨大米质量指标应符合表 3的规定,其中碎米(总量及其中小碎米含量)、加工精度、垩白度和品尝评分值为定等指标。 表 3 优质绥滨大米质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优质一级 优质二级 优质三级 碎米 总量,% ≤ 5.0 7.5 10.0 GB/T 5503 其中:小碎米含量,% ≤ 0.1 0.3 0.5 加工精度 精碾 精碾 适碾 按GB/T 5502 垩白度,% ≤ 2.0 4.0 6.0 GB/T 1354-2018 附录A 品尝评分值,分 ≥ 90 80 70 GB/T 15682 直链淀粉含量,% 13.0~20.0 GB/T 15683 水分含量,% ≤ 15.5 GB 5009.3 不完善粒含量,% ≤ 3.0 GB/T 5494 杂质 限量 总量,% ≤ 0.25 GB/T 5494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 0.02 黄粒米含量,% ≤ 0.5 GB/T 5496 或 GB/T 35881 互混率,% ≤ 5.0 GB/T 5493 5.4 安全指标 5.4.1 按GB 2715 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定执行。 5.4.2 植物检疫按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5 净含量及其检验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按 JJF 1070 规定执行。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 GB 14881、GB 13122、GB/T 26630 及有关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扦样、分样 按 GB/T 5491 规定执行。 7.2 检验的一般规则 按 GB/T 5490 规定执行。 7.3 产品组批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7.4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7.5 型式检验 按第 5 章的规定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 b)产品投产后,当原料、工艺、装备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d)连续生产三年;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f)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 7.6 判定规则 7.6.1 凡不符合 GB 2715 以及国家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有关规定的产品,判为非食用产品。 7.6.2 加工精度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判为非等级品。 7.6.3 优质绥滨大米的定等指标中有一项及以上达不到表 2 该等级质量要求的,逐级降至符合的等级;低于最低等级指标的,可根据表1中绥滨大米质量指标进行判定。 7.6.4 绥滨大米的定等指标中有一项及以上达不到表 1 该等级质量要求的,逐级降至符合的等级;不符合最低等级指标要求的,作为非等级产品。其他指标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表 1 要求的,做为非等级产品。 8 包装和标签 8.1 包装 8.1.1 包装应符合 GB/T 17109 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 8.1.2 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 8.2 标签 8.2.1 包装大米的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并获得“绥滨大米”商标的使用许可。产品名称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 8.2.2 外包装物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 8.2.3 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8.2.4 优质大米建议标注最佳食用期(品尝评分值为产品最佳食用期内数值)。 9 储存和运输 9.1 袋装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 9.2 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大米产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 9.3 在满足上述包装、运输和储存条件下,保质期不应低于 3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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