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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

Instructions for use of products of consumer interest?Part 5: toys
标准号:GB 5296.5-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5296.5-2006
发布时间:2006-07-11
实施时间:2007-06-01
首发日期:1996-04-10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左佩兰、张艳芬、俞庆云、刘唐书、杨颖梅、谢凤华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玩具
ICS分类:
03.080.30;97.200.50
提出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玩具协会、上海方圆玩具检验所
归口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GB 5296的本部分规定了玩具使用说明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形式、安放位置及字体、字号的要求等。本部分适用于玩具产品的使用说明。
标准摘要
本标准的4.1、4.4、第5章、6.2、6.3、8.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GB 5296《消费品使用说明》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第三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第四部分:化妆品; ——第五部分:玩具; ——第六部分:家具。 本部分为GB 5296的第5部分。 本标准代替GB 5296.5-1996《消费品使用说明 玩具使用说明》。 本部分与GB 5296.5-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1996年版的章、条结构由6章调整为8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 ——修改了1996年版第4章“使用说明的内容”,由条文12条调整为10条; ——修改了“年龄范围”的标注要求; ——修改了“主要成分或材质”的标注要求; ——修改了“使用方法”的标主要求; ——修改了“维护和保养”的标注要求; ——增加了“耐久性标签”的规定; ——增加了第7章“安放位置”的规定; ——修改了“基本要求”的规定; ——删除了1996年版的附录A“玩具使用说明有关内容的表述”。 本部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玩具协会、上海方圆玩具检验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国家轻工业玩具质量监督检测北京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左佩兰、张艳芬、俞庆云、刘唐书、杨颖梅、谢凤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296.5-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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