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ecifications for optical fibre test methods - Part 54: Measurement method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environmental characteristics - Gamma irradiation
标准号:GB/T 15972.54-2008
本部分为GB/T 15972的第54部分。本部分代替GB/T 15972.5-1998《光纤总规范 第5部分:环境性能试验方法》第7章。本部分为第一次修订,它与GB/T 15972.5×其他部分一起代替GB/T 15972.5-1998。本标准规定了评估光纤和光缆在给定的伽玛辐照环境中性能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适用于测定成缆或未成缆A1类、A2类多模光纤和B类多模光纤因暴露在伽玛辐照下产生的辐照感应衰减值。本部分与GB/T 15972.5-1998《光纤总规范 第5部分:环境性能试验方法》第7章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有关背景的描述作为附录A 给出(1998年版的7.1.1;本版的附录A);———删除了图2和图3(见1998年版的7.3);———删除了表2(见1998年版的7.4.4);———暴露在伽玛辐照下的环境背景辐照效应,将由试样受到的标称剂量率为0.2Gy/h、暴露的总剂量为1Gy,改为将由试样受到的标称剂量率为0.02Gy/h、暴露的总剂量为0.1Gy确定(1998年版的7.4.3;本版的5.3);———暴露在伽玛辐照下的有害核辐照效应,将由试样受到的标称剂量率和总剂量组合之一,改为将由试样受到的标称剂量率为1000Gy/h、暴露的总剂量为1000Gy确定(1998年版的7.4.4表2;本版的5.4);———相关内容的叙述做了一些修改。
GB/T15972《光纤试验方法规范》由若干部分组成,其预期结构及对应的国际标准和代替的国家标准为: ---第10部分~第19部分: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总则(对应IEC60793-1-10至IEC60793-1-19;代替GB/T15972.1-1998); ---第20部分~第29部分:尺寸参数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对应IEC60793-1-20至IEC60793-1-29;代替GB/T15972.2-1998); ---第30部分~第39部分:机械性能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对应IEC60793-1-30至IEC60793-1-39;代替GB/T15972.3-1998); ---第40部分~第49部分:传输特性和光学特性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对应IEC60793-1-40至IEC60793-1-49;代替GB/T15972.4-1998); ---第50部分~第59部分:环境性能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对应IEC60793-1-50至IEC60793-1-59;代替GB/T15972.5-1998)。 其中GB/T15972.5×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50部分:环境性能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恒定湿热; ---第51部分:环境性能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干热; ---第52部分:环境性能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温度循环; ---第53部分:环境性能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浸水; ---第54部分:环境性能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伽玛辐照。 本部分为GB/T15972的第54部分。本部分修改采用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标准IEC60793-1-54:2003《光纤 第1-54部分: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伽玛辐照》(英文版)。 本部分与IEC60793-1-54:2003主要差异如下: ---按照我国标准的编排格式和表述要求,对一些内容安排做了调整,将第1章中有关背景的描述作为附录A 给出,删除了第8章,其内容放在第7章; ---纠正了IEC 文本7.3中从光源耦合到试样中的功率应小于30dBm(1.0μW)的错误,改为应小于-30dBm(1.0μW); ---IEC60793的本部分改为GB/T15972的本部分; ---对于IEC60793-1-54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修改采用为我国标准的,GB/T15972.54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 本部分代替GB/T15972.5-1998《光纤总规范 第5部分:环境性能试验方法》第7章。 本部分与GB/T15972.5-1998《光纤总规范 第5部分:环境性能试验方法》第7章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有关背景的描述作为附录A 给出(1998年版的7.1.1;本版的附录A); ---删除了图2和图3(见1998年版的7.3); ---删除了表2(见1998年版的7.4.4); ---暴露在伽玛辐照下的环境背景辐照效应,将由试样受到的标称剂量率为0.2Gy/h、暴露的总剂量为1Gy,改为将由试样受到的标称剂量率为0.02Gy/h、暴露的总剂量为0.1Gy确定(1998年版的7.4.3;本版的5.3); ---暴露在伽玛辐照下的有害核辐照效应,将由试样受到的标称剂量率和总剂量组合之一,改为将由试样受到的标称剂量率为1000Gy/h、暴露的总剂量为1000Gy确定(1998年版的7.4.4表2;本版的5.4); ---相关内容的叙述做了一些修改。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永诗、李海清、刘泽恒、程淑玲。 本部分为第一次修订,它与GB/T15972.5×其他部分一起代替GB/T15972.5-1998。 |
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试验装置1 4 试样和试样制备2 5 试验程序3 6 计算4 7 结果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背景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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