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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肉制品加工中使用非肉类蛋白质制品导则 现行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non-meat protein products in processed meat and poultry products

标准号:SB/T 1082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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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0823-2012
发布时间:2012-12-20
实施时间:2013-06-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张立峰、孟凡场、丁元文、王玉芬、陈松等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肉类加工制品
ICS分类:肉和肉制品
提出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在畜禽肉制品加工中适当使用非肉类蛋白质制品的原则,以及含有非肉类蛋白质制品的加工畜禽肉制品标签的原则。

标准摘要

本标准修改采用CAC/GL15-1991《畜禽肉制品加工中使用非肉类蛋白制品导则》(英文版)。本标准与CAC/GL15-1991相比,主要技术修改如下:
———将原文的(ⅰ)和(ⅱ)合并为一条;
———原文中定义改为GB/T1.1—2009版的写法;
———原文定义中对“非肉类蛋白质”的举例改为“注解”的形式;
———删去了原标准中5.2条款中(ⅰ)蛋白质质量检测和(ⅱ)保证营养性的提示。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真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正大有限公司、靖江双鱼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市喜旺食品有限公司、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立峰、孟凡场、丁元文、王玉芬、陈松、田英刚、吴冬、陈楚锐、杨鲁宁、褚洁明、赵瑞连、滕用雄、张曰富、刘振宇、陈文华、张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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