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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Periodic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seamless steel gas cylinders
标准号:GB/T 13004-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3004-2016
发布时间:2016-02-24
实施时间:2016-09-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替代GB 13004-1999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胡军、韩冰、张转连、李培中、张贺军
出版机构:替代GB 13004-1999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压力容器
ICS分类:压力容器、气瓶
提出单位: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起草单位: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廊坊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0.4L~150L,用于盛装压缩气体、高压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可重复充装的钢质无缝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内装填料气瓶、消防灭火用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标准摘要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与GB13004—1999相比,主要修改之处如下: ———标准的适用范围: a) 水压试验压力不大于45MPa改为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 b) 公称容积由原来的0.4L~80L改为0.4L~150L; c) 可盛装气体中增加可用于混合气体; d) 删去了适用于车用天然气钢质无缝气瓶的规定; e) 不适用范围修改为不适用于内装填料气瓶、消防灭火用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f) 增加了“注:对于公称容积小于0.4L的气瓶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定期检验”; ———增加了对检验机构的要求:进行气瓶检验的检验机构,应符合GB12135的要求,并按TSGZ7001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增加了对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应逐只对气瓶进行全面的测厚检查的要求; ———修改了对磕伤、划伤以及腐蚀缺陷处理后的剩余壁厚的要求,明确剩余壁厚不应小于瓶体设计壁厚; ———修改了容积测定的描述; ———明确了不允许对瓶阀进行修理,并增加了瓶阀装配扭矩的要求; ———增加了对气瓶定期检验报告的要求; ———修改了对报废气瓶处理方式的要求; ———增加鼓励采用先进信息化手段对气瓶进行管理的内容。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廊坊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军、韩冰、张转连、李培中、张贺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3004—1991、GB13004—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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