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bient air and waste gas from stationary sources emission -Determination of metal elements in ambient particle matter-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optical emission spectrometry
标准号:HJ 777-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HJ 777-2015
发布时间:2015-12-04
实施时间:2016-01-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
出版机构: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和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中银(Ag)、铝(Al)、砷(As)、钡(Ba)、铍(Be)、铋(Bi)、钙(Ca)、镉(Cd)、钴(Co)、铬(Cr)、铜(Cu)、铁(Fe)、钾(K)、镁(Mg)、锰(Mn)、钠(Na)、镍(Ni)、铅(Pb)、锑(Sb)、锡(Sn)、锶(Sr)、钛(Ti)、钒(V)、锌(Zn)等24种金属元素的测定。当空气采样量为150 m3(标准状态),污染源废气采样量为0.600 m3(标准状态干烟气),样品预处理定容体积为50 ml时,本方法测定各金属元素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见附录A。
标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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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 和附录E 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澳实分析检测(上海)有限公司、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北京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和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 年12 月4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 年1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标准目录
| 前 言i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方法原理 1 4 干扰及消除 1 5 试剂和材料 2 6 仪器和设备 3 7 样品 4 8 分析步骤 5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6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6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7 12 废物处理 8 13 注意事项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各元素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9 附录B(资料性附录)推荐的各元素测量波长 11 附录C(资料性附录)光谱和基体干扰的判断及干扰系数示例 12 附录D(资料性附录)方法精密度和方法准确度 13 附录E(资料性附录)其他消解体系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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