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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用易熔合金塞装置

Fusible plug device for gas cylinders
标准号:GB 8337-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8337-2011
发布时间:2011-07-20
实施时间:2012-06-01
首发日期:1987-12-01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吴红、翁国栋、秋长鋆、毛冲霓、钱发祥、顾秋华、谷仕伟、张金春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压力容器
ICS分类:压力容器、气瓶
提出单位: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起草单位:象山制阀有限公司、上海星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宁波富华阀门有限公司、上海气体阀门总厂、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大华新型钎焊材料厂
归口单位: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易熔合金塞装置的制造、检验、试验和验收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气瓶上的易熔塞装置,气瓶阀用易熔合金可参考本标准的规定。
标准摘要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8337—1996《气瓶用易熔合金塞》。 本标准与GB8337—1996相比较,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易熔合金塞”改为“易熔合金塞装置”。 ———将易熔塞装置的公称动作温度增加了一种:102.5℃用于公称工作压力大于3.45MPa且不大于30MPa的气瓶。并对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易熔塞装置规定了使用压力的限制。 ———增加了用于公称工作压力大于3.45MPa且不大于30MPa气瓶易熔塞装置的抗挤出试验和疲劳试验要求。 ———提高了易熔塞装置气密性试验的压力,试验压力由原来的气瓶公称工作压力提高为1.25倍的 气瓶公称工作压力。 ———附录A 中增加了用于公称工作压力大于3.45MPa且不大于30MPa气瓶易熔塞装置用易熔合金配方的要求。 本标准的修订参照采用了美国压缩气体协会2005版的CGAS-1.1《压力泄放装置 第一部分:压缩气体气瓶》的有关内容,在技术内容上基本一致,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象山制阀有限公司、上海星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宁波富华阀门有限公司、上海气体阀门总厂、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大华新型钎焊材料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红、翁国栋、秋长鋆、毛冲霓、钱发祥、顾秋华、谷仕伟、张金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8337—1987、GB8337—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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