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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主厂房荷载设计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designing load of main building in fossil fuel power plant
标准号:DL/T 5095-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DL/T 5095-2007
发布时间:2007-07-20
实施时间:2007-12-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电力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陈其春、贺清辉、鄢明章、王斌等
作废日期:2014-04-01
出版机构:中国电力出版社
标准分类: 发电站工程
ICS分类:商业和工业建筑物
提出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
归口单位: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3]873号文)的安排修订的。本次修订主要根据GB 50068——200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等规范,并结合火力发电厂主厂房结构特点进行。本标准与DL/T 5095——1999相比有以下主要变化:——增加规程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与国家规范协调,增加设计基准期、频遇组合、基本风压和基本雪压等术语的定义。——取消原规程的简化荷载组合公式,统一规定按国家规范的组合公式执行,但分项系数、组合值、准永久值及频遇值应按本标准取用。——增加活荷载的组合值、频遇值系数。——与国家规范协调,基本风压按50年一遇取用。
标准摘要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3]873号文)的安排修订的。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GB 50068——200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等规范,并结合火力发电厂主厂房结构特点进行。 本标准与DL/T 5095——1999相比有以下主要变化: ——增加规程采用的设计基准期。 ——与国家规范协调,增加设计基准期、频遇组合、基本风压和基本雪压等术语的定义。 ——取消原规程的简化荷载组合公式,统一规定按国家规范的组合公式执行,但分项系数、组合值、准永久值及频遇值应按本标准取用。 ——增加活荷载的组合值、频遇值系数。 ——与国家规范协调,基本风压按50年一遇取用。 本标准仅对直接作用(荷载)作了规定,间接作用(如地基变形、混凝土收缩、焊接变形、温度变化或地震等作用)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L/T5095——1999。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专委会归口并解释。 |
标准目录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基本规定 6 设备、管道荷载 7 屋面、楼(地)面活荷载 8 吊车荷载 9 风荷载 10 雪荷载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除氧水箱支座及荷载任务书典型格式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细粉分离器支架荷载计算假定和原则规定 附录C(规范性附录) 电除尘器荷载任务书典型格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 管道荷载任务书及代号示例 条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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