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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显示气体体积含量至100%的I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废止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the detec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lammable gases—Part 4: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group Ⅱ apparatus indicating a volume fraction up to 100% gas

标准号:GB 20936.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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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20936.4-2008
发布时间:2008-12-30
实施时间:2010-01-01
首发日期:2008-12-30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张刚、丁宏军、陈士学、王吉同、王爱中、牛军、李书朝、陈彬
作废日期:2018-07-01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防爆电器
ICS分类: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提出单位: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等
归口单位: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GB 20936的本部分规定了探测空气中可燃性气体或蒸汽浓度用便携式、可移动式和固定式Ⅱ类探测器的要求。因此,这些探测器或其部件可以安装或使用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易于产生瓦斯的矿井(即Ⅰ类设备)除外。适用于本部分所包含探测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第1部分的规定。本部分仅限用于探测可燃性气体或蒸汽浓度与空气的体积比从0%到100%的探测器。

标准摘要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20936《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分为若干部分:
———第1 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2 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5%的Ⅰ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第3 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100%的Ⅰ类设备的性能要求;
———第4 部分:显示气体体积含量至100%的Ⅱ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
本部分是GB20936的第4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1779-4:1998《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显示气体体积含量至100%的Ⅱ类设备的性能要求》。
本部分对IEC61779-4:1998做了一些编辑性修改。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参加单位: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深圳特安电子有限公司、天津市浦海新技术有限公司、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刚、丁宏军、陈士学、王吉同、王爱中、牛军、李书朝、陈彬。

标准目录

前言Ⅲ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通用要求1
4 性能要求1
5 现场校准工具4

替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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