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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Motor vehicle headlamps equipped with filament lamps
标准号:GB 4599-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4599-2007
发布时间:2007-11-01
实施时间:2008-06-01
首发日期:1984-08-02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许谋和、费音、王华、孙国雄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照明与信号设备
ICS分类:照明、信号和报警设备
提出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和封闭式前照灯的配光性能、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 M、N类汽车使用的各种类型前照灯(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除外)。
标准摘要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 R1-1998《关于装用R2和/或HS1类灯丝灯泡,发射非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机动车前照灯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5-1998《关于发射欧洲非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机动车封闭式前照灯(SB)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8-1999《关于装用(H1、H2、H3、HB3、HB4、H7、H8、H9、HIR1、HIR2和/或H11类)卤钨灯丝灯泡,发射非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机动车前照灯认证的统一规定》、ECER20-1998《关于装用(H4 类)卤钨灯丝灯泡,发射非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机动车前照灯认证的统一规定》、ECER31-1998《关于发射非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机动车卤钨封闭式单元(HSB)认证的统一规定》和ECER112-2001《关于装用灯丝灯泡,发射非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机动车前照灯认证的统一规定》,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主要差异如下: ---删除了管理条款; ---删除了农用或林用拖拉机和其他慢速车辆用前照灯(或SB灯光组)附件; ---删除了HSB灯光组电气连接(插片)附件; ---删除了检验员抽样的最低要求附件; ---增加了相关灯丝灯泡和封闭式灯光组的光电性能表和电性能表; ---增加了检验规则,并修改了试验方法。 主要技术要求,如:一般要求、配光性能、光色、测试屏幕(右侧行驶)、前照灯的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塑料配光镜前照灯的要求---配光镜或材料试样和整灯试验、试验程序、漫射光和透射光的测量方法、机械磨损试验方法、粘胶带附着力试验、制造商一致性检验的最低要求则与上述法规一致。 本标准代替GB4599-1994《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与前版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前版《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改为本版《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修改了前版第3章术语的内容,改为本版第3章的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前版第4章前照灯同一型式规定的内容,改为本版第4章的前照灯的不同型式; ---修改了前版的6.2,增加了HS1、HB3、HB4、H7、H8、H9、H11、HIR1和HIR2类型灯泡,扩大了灯丝灯泡的使用范围; ---修改了前版的第7章,删除了7.6,半封闭式前照灯近光Ⅲ区增加了八个测试点; ---修改了前版的第8章试验方法和第9章检验规则; ---增加了反射镜可调节的半封闭式前照灯配光性能试验方法; ---考虑到快速发展的交通运输对汽车照明的要求,本标准按ECE 有关法规增加有关弯道照明的内容; ---增加了附录A前照灯的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 ---增加了附录B塑料配光镜前照灯的要求---配光镜或材料试样和整灯试验; ---增加了附录C试验顺序; ---增加了附录D漫射光和透射光的测量方法; ---增加了附录E机械磨损试验方法; ---增加了附录F粘胶带附着力试验; ---增加了附录G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的点亮方式示例。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 和附录F都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G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4599-1994废止。新申请型式检验的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必须符合本标准。 本标准实施的过渡要求:对于本标准实施前已通过型式检验的灯丝灯泡前照灯,给予60个月的过渡期。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由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谋和、费音、王华、孙国雄。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599-1984、GB4599-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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