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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boilers
标准号:DB37/ 2374-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7/ 2374-2018
发布时间:2018-07-03
实施时间:2019-01-01
首发日期:
起草人:
标准分类: 污染物排放综合
ICS分类: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提出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济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65 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层燃炉及抛煤机炉。本标准适用于上述现有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上述新建、改建、扩建锅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标准摘要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3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此次修订主要内容:
——对锅炉进行重新分类;
——增加了分区排放控制要求;
——调整了标准的执行时段;
——加严了燃油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明确了达标判定方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3)及其修改单废止。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济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会剑、苏志慧、胡欣欣、李玄、张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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