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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

Universal requiremen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of parameters for radio transmitting equipment
标准号:GB/T 12572-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2572-2008
发布时间:2008-06-30
实施时间:2009-01-01
首发日期:1989-12-29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常若艇、沈国勤、尹纪新、张科、洪浩、刘晓勇、王文俭、宋起柱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无线电通信设备
ICS分类:接收和发射设备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起草单位: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总参无线电管理技术总站
归口单位: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9kHz~300GHz频段内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频率容限、杂散域发射功率限值要求和通用测量方法,同时确定了不同无线电发射类别必要带宽的计算公式。本标准适用于9kHz~300GHz频段内的不同功率等级、不同类别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但不适用检测营救器电台或水上发射机等安全业务和特别业务的杂散域发射指标。
标准摘要
本标准代替GB/T12572-1990《发射机频率容限》、GB/T12046-1989《无线电发射的标识及必要带宽的确定》、GB13421-1992《无线电发射机杂散发射功率电平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与GB/T12572-1990的主要差异如下: ---对发射设备频率容限参数项,依据ITURSM.10451建议书,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增删处理; ---扩展了发射设备的上限工作频段,提高了对各种业务发射设备的频率容限要求,并对某些类别的发射设备规定了最终设计目标。 本标准与GB/T12046-1989的主要差异如下: ---对发射设备必要带宽参数项,依据ITURSM.1138、ITURF.1191 建议书,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增删处理; ---增加了数字调制发射信号、数字无线电中继系统等业务类必要带宽计算公式。 本标准与GB13421-1992的主要差异如下: ---对发射设备杂散发射参数项,依据ITURSM.3298、ITUR M.11772建议书,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较大的增删处理; ---根据业务类别或设备种类的不同,对杂散域发射功率明确了最低的通用限值要求; ---对射电天文、地球探测卫星和气象卫星等使用无源遥感器的空间业务工作频段,规定了有害干扰限值要求,对这些使用无源遥感器的空间业务提出了接收干扰限值的保护要求; ---结合检测手段的发展,对无线电发射设备杂散域发射功率的测量方法进行了明确规范,并规定了雷达系统杂散发射功率的标准测量方法。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总参无线电管理技术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常若艇、沈国勤、尹纪新、张科、洪浩、刘晓勇、王文俭、宋起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T12572-1990、GB/T12046-1989、_芲6甠?GB13421-1992。 |
标准目录
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定义、符号和缩略语1 4 发射设备频率容限5 4.1 基本要求和最终设计目标5 4.2 测量方法9 5 发射设备必要带宽的确定9 5.1 调幅发射信号9 5.2 调频发射信号9 5.3 脉冲调制发射信号9 6 发射设备杂散域发射功率限值要求14 6.1 限值适用范围14 6.2 杂散域发射功率限值要求15 7 杂散域发射功率测量方法18 7.1 测量接收机18 7.2 测量要求19 7.3 测量方法19 8 雷达系统杂散发射功率测量方法21 8.1 概述21 8.2 测量系统分辨率带宽和检波参数设置21 8.3 直接测量方法21 8.4 间接测量方法23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杂散域发射的单位和转换关系25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确定杂散域发射和带外域发射界限的补充规定27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固定业务参考测量带宽的规定值29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陆地移动业务参考测量带宽的规定值31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测试场地的要求33 参考文献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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