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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file 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rchives
标准号:GB/T 11822-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1822-2008
发布时间:1989-10-25
实施时间:2009-05-01
首发日期:1989-10-25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姜延溪、方强、吴苏闽、郑辉、肖云、王冰、王红敏、陈秀菊、马忠魁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ICS分类:信息学
提出单位:国家档案局
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
归口单位:国家档案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档案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的组卷原则和方法、案卷和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案卷的编目、案卷的装订、卷盒、表格规格及其制成材料的质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科学技术档案的案卷整理。专业性较强和非纸质载体科学技术档案的整理可参照本标准。
标准摘要
|
本标准代替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与GB/T11822—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总体编排和结构按GB/T1.1—2000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前言; ———组卷原则上强调了科技档案成套性、系统性特点;在组卷要求中删除了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科技文件制成材料的具体名称;在组卷方法上除在用词上进行调整外,还增加了插卷方法、建设项目的组卷方法; ———增加了一般性文件的排列要求、科研类“成果和知识产权申报”和建设项目类“后评估”; ———增加了“案卷目录编制”,强调案卷内以件为单位编写页号,已有页号的可不再编;案卷封面删除了档案馆号;案卷脊背取消了色标;卷内目录将页号改为页数; ———装订方法改为以卷装订和以件装订两个方法;档号章改为盖在首页空白处;提出超出卷盒幅面的科技文件应折叠,图纸折叠按标准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A 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延溪、方强、吴苏闽、郑辉、肖云、王冰、王红敏、陈秀菊、马忠魁。 本标准于1989年10月25日首次发布,2000年12月11日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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