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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3部分: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 现行

Safety in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 - Part 3: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induction and conduction heating and induction melting installations

标准号:GB 5959.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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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5959.3-2008
发布时间:2008-09-19
实施时间:2009-06-01
首发日期:1988-12-10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葛华山、刘西萍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电气设备与器具综合
ICS分类:电炉
提出单位: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西安电炉研究所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工业电热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部分适用于:在工频、中频和高频下对固态炉料进行感应和导电加热的装置(对导电加热,也包括使用直流的情况);在工频、中频和高频下进行感应熔炼、保温和升温的装置;该电热装置中受加热部分影响的传送装置或装卸装置的部件。

标准摘要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5959《电热装置的安全》有如下13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5959.1-2005,IEC60519-1:2003,IDT);
---第2部分:对电弧炉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2-2008,IEC60519-4:2006,IDT);
---第3 部分: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3-2008,IEC60519-3:2005,IDT);
---第4部分:对电阻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4-2008,IEC60519-2:2006,IDT);
---第41部分:对电阻加热装置---玻璃加热和熔化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41-2004,IEC60519-21:1998,IDT);
---第5部分:等离子设备的安全规范(GB5959.5-1991,eqvIEC60519-5:1980);
---第6部分:工业微波加热设备的安全规范(GB5959.6-2008,IEC60519-6:2002,IDT);
---第7部分:对具有电子枪的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7-2008,IEC60519-7:2008,IDT);
---第8部分:对电渣重熔炉的特殊要求(GB5959.8-2007,IEC60519-8:2005,IDT);
---第9部分:对高频介质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9-2008,IEC60519-9:2005,IDT);
---第10部分:对工商业用电阻仿形加热系统的特殊要求(IEC60519-10:2005,待转化);
---第11部分:对液态金属电磁搅拌、输送或浇注设备的特殊要求(GB5959.11-2000,idtIEC60519-11:1997);
---第13部分:对具有爆炸性气氛的电热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13-2008)。
这套标准除第13部分外,均采用对应的IEC60519《电热装置的安全》各部分制定。
本部分为GB5959的第3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519-3:2005《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3部分: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第三版,英文版)。
为便于使用,对于IEC60519-3:2005,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和序言。
本部分代替GB5959.3-1988《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三部分: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与后者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按GB5959.1-2005,扩大了其适用范围,也包括不超过交流3600V 或直流的第三电压区段的设备。
---术语定义与GB/T2900.23-2008《电工术语 工业电热装置》保持一致。
---在章节上,删去7 电动发电机式变频机组(变频机)和9 铁磁信频器两章及其他章节中涉及该两种电源的有关内容,如删去了原10.1。由于技术进步,该两种电源已被淘汰。
---4 加热感应器
新增了对高功率加热感应器配置磁轭的有关要求(见4.1);
新增了对加热感应器冷却方面(包括备用冷却源)的技术要求(见4.3、4.4);
新增了配置电压限制系统的要求(见4.6)。
---5 电容器
新增了对串联电容器的放电要求(见5.4);

犌犅5959.3-2008/犐犈犆605193:2005
对液冷电容器的要求改为直接引用GB5959.1-2005中6.2.8的规定。
---6 工频电源
新增了最后一段,即设计时应注意由于并联谐振可能的危险。
---7 固体变频器
新增了对发生故障时由于储能作用的防护要求。
---9 电缆、电线和母线
新增了对电缆、电线和母线布置的要求(见9.1第一段)。另新增了避免杂散场作用的要求(见9.1第三段)。
新增了避免产生过度的内部过流的要求(见9.3最后一段)。
---10 液体冷却
新增应考虑开关阀时可能引起压力急增的要求(见10.3第2段)。
新增关于避免冷却到露点以下要求(见10.4)。
删去原12.4,该条是我国采标时自行补充的。其内容已在本部分的4.3、4.4、A.1.6、A.2.6和A.2.7中分别提及。
---13 触电防护
删去了原15.1.3和15.2的第一段(内容与GB5959.1-2005的9.2和9.3重复)。
取消了原最大接触电压持续时间表(图),改为推荐的限值正在考虑中,应采用现有的国家标准(见13.1.1);
新增了对装有金属移植物、人工起搏器等人员的防护要求(见13.3.1)。
---附录B对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
删去了原B.1.8和B.1.9对液压装置和设置紧急倾炉机构的要求。
新增了定期检查炉料接地电极有效性的要求[见B.4g)]。
删去原B.6 热保护(与GB5959.1-2005第13章重复)。
本部分应与GB5959.1-2005配合使用。本部分作为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在GB5959.1-2005的基础上作了补充和完善。
本部分的附录A 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电热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1)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安电炉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葛华山、刘西萍。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5959.3-1988。

标准目录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加热感应器2
5 电容器2
6 工频电源3
7 固体变频器3
8 开关装置3
9 电缆、电线和母线3
10 液体冷却4
11 铭牌4
12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4
13 触电防护4
13.1 直接接触防护4
13.2 间接接触防护5
13.3 特殊要求5
13.4 接地保护5
13.5 保护线5
14 无线电干扰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6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对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8

替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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