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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administrative boundary surveying and mapping
标准号:GB/T 17796-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7796-2009
发布时间:2009-02-06
实施时间:2009-06-01
首发日期:1999-08-02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武晓淦、朱秀丽、王贵宾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精密工程与地籍测绘
ICS分类: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提出单位:国家测绘局
起草单位: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0)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省级和省级以下行政区域陆地边界界线测绘的基本内容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省级和省级以下行政区域陆地边界界线测绘和联检测绘。
标准摘要
本标准代替GB/T17796—1999《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 本标准与GB/T17796—1999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名称改为《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 ———扩大了适用范围,由原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扩大到省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并在有关章节中增加了适应省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有关规定。 ———根据GB/T1.1—2000规范了本标准的编排格式。 ———增加第3章“术语和定义”。 ———第5章“界线测绘的准备工作”中增加了边界地形图制作的内容,有利于后期协议书附图制作。 ———由于测制地图技术的进步,边界地形图、协议书附图制作,均采用了数字成图技术,并作出了相应的技术规定。 ———控制测量方面,本标准根据多年界线测绘的经验,确定以界线测绘用图比例尺规定的精度作为制定界桩点测量精度的依据。本标准的精度规定,可满足不同行政区域界桩点坐标的精度要求。 ———删除了原标准第8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的编纂、印刷和第9章边界线更新测绘。现用《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附图集》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 ———附录A“界桩登记表”中增加了地理坐标和高程的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晓淦、朱秀丽、王贵宾。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7796—1999 |
标准目录
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1 4.1 界线测绘的目的和任务1 4.2 界线测绘的基准和比例尺2 4.3 界线测绘的基本精度2 5 界线测绘的准备工作2 5.1 边界地形图制作2 5.2 边界调查2 5.3 界桩与边界点3 6 边界点测绘4 6.1 控制测量4 6.2 界桩点的平面测量4 6.3 界桩点高程的测定6 6.4 界桩点方位物的测绘6 6.5 界桩登记表的填写6 6.6 特殊边界点的测绘与表述6 7 边界地形图修测与边界线标绘6 7.1 边界地形图修测6 7.2 边界线标绘7 8 边界协议书附图及边界位置说明7 8.1 边界协议书附图7 8.2 边界协议书附图制图及印刷7 8.3 《行政区域边界协议书附图集》的编纂8 8.4 边界点位置和边界线走向说明8 9 成果整理与验收9 9.1 文档整理9 9.2 数据整理9 9.3 元数据文件制作9 9.4 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9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界桩登记表10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界桩成果表11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16个方位图12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界桩编号示意图13 参考文献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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