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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 第1部分:压缩天然气汽车

The technical criterion of refitting for vehicle by using gas - Part 1: Compressed natural gas automobile
标准号:GB/T 18437.1-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8437.1-2009
发布时间:2009-03-09
实施时间:2010-01-01
首发日期:2001-09-03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王云鹏、李世武、隗海林、鹿应荣、王羽、郑峥
作废日期:2017-12-15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进排气与燃油供给系统
ICS分类:
43.060.40;03.220.20
提出单位: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7)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
标准简介
GB/T 18437的本部分规定了在用汽车改装为汽油/压缩天然气两用燃料汽车和柴油?压缩天然气双燃料汽车改装前技术条件、改装技术要求、检验及测试方法、改装后的整车技术要求、标志以及其他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天然气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20MPa的汽油/压缩天然气两用燃料汽车和柴油?压缩天然气双燃料汽车的改装。
标准摘要
GB/T18437《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压缩天然气汽车; ———第2部分:液化石油气汽车。 本部分为GB/T18437的第1部分,参照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2001 年发布的ECE R110《关于 CNG 专用装置及安装了CNG 专用装置的机动车的统一规定》部分条款修订。 本部分代替GB/T18437.1—2001《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 第1部分:压缩天然气汽车》。 本部分与GB/T18437.1—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对改装前汽车动力性和排放的要求(见4.1、4.3); ———对改装技术要求中的一些具体规定和尺寸进行了修订(见5.1.8、5.2.1.7); ———对检漏方法进行了修订(见6.3.1); ———改装后的技术要求中整车质量修订为车辆整备质量的5%(见7.2)。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云鹏、李世武、隗海林、鹿应荣、王羽、郑峥。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8437.1—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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