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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automated water quality monitoring in coastal area
标准号:HJ 731-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HJ 731-2014
发布时间:2014-12-23
实施时间:2015-01-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
出版机构: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的相关内容,包括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与验收、校准与维护、运行及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以及监测数据的采集频率、有效性、上报和报告等内容。
标准摘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改善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我国近岸海域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的系统建设、验收和运行相关技术要求,包括建设与运行、自动监测系统校准与维护、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以及数据采集频率、有效性、上报及报告等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12月2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标准目录
前言 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1 4 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前期工作及要求 1 5 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要求 2 6 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5 7 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数据采集频率、有效性、上报及报告9 附录A (规范性附录)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仪器性能指标技术要求12 附录B (规范性附录)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13 附录C (规范性附录)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要求 18 附录D (资料性附录)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记录表及说明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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