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103-2007
发布时间:2007-07-11
实施时间:2007-09-01
首发日期:1972-06-30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徐水波、杨照良、何永政、于小新、熊宗伟、王丹涛、刘孝峰、康玉国、程隆
作废日期:2013-09-01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纤维作物与产品
ICS分类:天然纤维
提出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起草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中国棉花协会、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归口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细绒棉的质量要求、分级规定、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检验证书、包装及标志、储存与运输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收购、加工、贸易、仓储和使用的细绒棉。
标准摘要
|
本标准4.9.2、4.9.3、4.9.4条款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与GB 1103-1999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重新修订了“主体品级、准重、公定重量、危害性杂物”的定义。 ——增加了“异性纤维、成包皮棉异性纤维含量、色特征级”的定义。 ——明确将成包棉的抽样及检验分为“按批检验”和“逐包检验”两种情况。 ——明确棉花长度采用手扯尺量法检验或大容量快速棉纤维测试仪检验。HVI检验采用上半部平均长度。棉花手扯长度实物标准根据HVI测定的棉花上半部平均长度结果定值。采用手扯尺量法检验时,应经常采用棉花手扯长度实物标准进行校准。 ——将马克隆值级由三级修订为三级五档。 ——增加了成包棉异性纤维含量分档内容。明确了棉花加工单位对成包棉异性纤维含量检验的抽样、检验方法和质量标识的要求。棉花交易时,要求对批量交易成包棉异性纤维进行定量或定性检验的,可由交易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具体的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增加了长度整齐度指数、断裂比强度的分档内容。 ——明确了本标准所涉及的断裂比强度均采用3.2mm隔距,HVI校准棉花标准(HVICC)的校准水平。 ——增加了成包皮棉逐包检验的抽样方法、数量和检验顺序。 ——明确了逐包检验的成包皮棉在加工后先行顺序堆放,取得检验结果后,棉花加工单位可按检验结果和买方需求组批销售。 ——取消了“七级以下为级外棉”的规定。 ——取消了“五级棉花长度大于27mm,按27毫米级计”的限制。 ——增加了“32毫米”长度级。 ——棉花回潮率最高限度由10.5%改为10.0%。 ——明确了皮棉成包时可使用回潮率在线自动检测装置测定回潮率。 ——明确了采用“逐包检验”的棉花的杂质检验,按同一籽棉大垛、同一天、同一条生产线加工的棉包作为一个含杂率检验单元,检验结果作为该单元每包棉花的含杂率。 本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中国棉花协会、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永政、于小新、熊宗伟、王丹涛、刘孝峰、康玉国、程隆。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103-1972、GB 1103-1999。 |
标准目录
| 前言Ⅲ 引言Ⅳ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质量要求2 5 抽样6 6 检验方法7 7 检验规则10 8 检验证书11 9 包装和标志11 10 储存与运输12 图1 棉花色特征图6 表1 品级条件2 表2 品级条件参考指标3 表3 马克隆值分级分档4 表4 断裂比强度分档4 表5 长度整剂度指数分档5 表6 成包皮棉异性纤维含量分档及代号5 |
推荐检测机构
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
推荐认证机构
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
推荐培训机构
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