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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水泥固化体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low and intermediate level radioactive waste form-Cemented waste form
标准号:GB 14569.1-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4569.1-2011
发布时间:2011-02-18
实施时间:2011-09-01
首发日期:1993-08-06
出版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
出版机构: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标准分类: 放射性三废处理
ICS分类:13.280
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归口单位:环境保护部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水泥固化体(以下简称水泥固化体)的最低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近地表处置的水泥固化体,大体积水泥浇注固化体除外。
标准摘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防治放射性污染, 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水泥固化体(以下简称水泥固化体)的最低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近地表处置的水泥固化体,大体积水泥浇注固化体除外。 本标准是对《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 水泥固化体》(GB 14569.1-93)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3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原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修订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修订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最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删除了《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岩洞处置规定》(GB 13600); ——增加了“水泥固化体”和“游离液体”的定义; ——修订了水泥固化体抗浸出性的性能要求; ——修订了水泥固化体抗压强度的检验方法。采用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GB/T17671)规定的养护条件,增加了检验结果的数据处理要求; ——增加了不进行水泥固化体抗冻融性性能检验的条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 水泥固化体》(GB 14569.1-93)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核安全管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 年1 月25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 年9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标准目录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水泥固化体放射性活度浓度限值 1 5 性能要求 1 51 游离液体 1 52 机械性能 2 53 抗水性 2 54 抗冻融性 2 55 耐γ 辐照性 2 6 性能检验方法 3 61 游离液体 3 62 机械性能 3 63 抗水性 3 64 抗冻融性 4 65 耐γ 辐照性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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