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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氮肥制造业

Health protection zone for fertilizer industry - Part 1:Nitrogen fertilizer industry
标准号:GB 11666.1-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1666.1-2012
发布时间:2012-11-20
实施时间:2013-05-01
首发日期:1989-07-24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金银龙、徐勇、洪燕峰、余青、张伟、陈萍、杨文静、明小燕、李有军、蔡秋帆、汪玉纯、李燕、杨勇、谢明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环境卫生
ICS分类: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归口单位:卫生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卫生部
标准简介
GB11666的本部分规定了氮肥制造企业与敏感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部分适用于地处平原地区的氮肥制造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现有氮肥制造企业可参照执行。
标准摘要
GB11666《肥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氮肥制造业; ———第2部分:磷肥制造业; ———第3部分:钾肥制造业; ———第4部分:复混肥制造业。 本部分为GB11666的第1部分。 本部分4.2~4.4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1666—1989《小型氮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与GB11666—1989相比主要技术 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名称,并依据GB/T1.1—2009调整了标准结构;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增加了敏感区、复杂地形2项术语和定义;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调整了生产规模分档; ———增加了有关绿化的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当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徐勇、洪燕峰、余青、张伟、陈萍、杨文静、明小燕、李有军、蔡秋帆、汪玉纯、李燕、杨勇、谢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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