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naphthol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标准号:HJ 1073-2019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萘酚的高效液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1-萘酚(α-萘酚)和2-萘酚(β-萘酚)的测定。当取样体积为10.0 ml,洗脱液体积为10.0 ml,进样体积为10.0 μl 时,在发射波长425 nm处,本标准测定1-萘酚和2-萘酚的方法检出限均为2 μg/L,测定下限均为8 μg/L;在发射波长360 nm 处,本标准测定2-萘酚的方法检出限为0.2 μg/L,测定下限为0.8 μg/L。当取样体积为50.0 ml,洗脱液体积为10.0 ml,进样体积为10.0 μl 时,在发射波长425 nm处,本标准测定1-萘酚和2-萘酚的方法检出限均为0.3 μg/L,测定下限均为1.2 μg/L;在发射波长360 nm 处,本标准测定2-萘酚的方法检出限为0.06 μg/L,测定下限为0.24 μg/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萘酚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1-萘酚(α-萘酚)和2-萘酚(β-萘酚)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北方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验证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鞍山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辽阳环境监测中心和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12月3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6月30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方法原理 1
4 干扰和消除 1
5 试剂和材料 2
6 仪器和设备 2
7 样品 3
8 分析步骤 3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6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6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
12 废物处理 9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方法精密度数据汇总 10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方法准确度数据汇总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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