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寰标网! 客服QQ:772084082 加入会员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 现行

标准号:NY/T 5030-2016

获取原文 如何获取原文?问客服 获取原文,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基本信息

标准号:NY/T 5030-2016
发布时间:2016-05-23
实施时间:2016-10-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汪霞、高光、梁先明、廖超子、吴黎明、孙雷、徐倩、刘艳华
出版机构:中国农业出版社
标准分类: 兽医与畜牧、兽医用器械
ICS分类:动物饲养和繁殖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
归口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主管部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兽药的术语和定义、使用要求、使用记录和不良反应报告。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畜禽产品、蜂蜜)的生产、管理和认证。

标准摘要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5138-2002《无公害食品 蜂蜜饲养兽药使用准则》和NY 5030-2006《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本标准与NY 5138-2002、NY 5030-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兽药购买要求,对购买兽药、兽药质量、兽药储存与运输以及产品追溯等做了规定;
——兽药使用要求增加了处方药、乡村兽医等方面的相关内容;
——用药记录档案保存期由1年(含1年)以上改为3年(含3年)以上;
——用药记录档案保存期由1年(含1年)以上改为3年(含3年)以上;
——附录增加了国家有关禁用兽药、不得使用的药物及限用兽药的规定,以及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一批)、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和《兽药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储藏项下名词术语。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霞、高光、梁先明、廖超子、吴黎明、孙雷、徐倩、刘艳华。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NY 5138-2002、NY 5030-2006。

替代情况

会员注册/登录后查看详情

引用标准

会员注册/登录后查看详情

本标准相关公告

会员注册/登录后查看详情

采标情况

会员注册/登录后查看详情

推荐检测机构
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

推荐认证机构
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

推荐培训机构
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